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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复征燃油附加费

[日期:2009-11-18] 来源:世斻商旅  作者: [字体: ]
      由于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发生较大变动,根据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及,国内航空公司近期开始恢复征收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东航决定自20091114日(出票日)起复征国内航线部分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如下:
      航距
调整前征收标准 调整后征收标准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 0 20

      800公里以上航 0 50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客票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之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具体按电脑显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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