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目的地
销售日期
旅行日期
类型
有效期
票价
上海
阿姆斯特丹
巴黎
2009.09.18-
2009.10.31
2009.11.01-
2010.01.30
往返
1个月
3090
赫尔辛基
4470
芬航特价使用条件:
1. 销售时段: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
2. 出发日期:2009年11月1日-2010年1月30日,所有旅行必须在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
3. 最短停留6天,最长停留1个月.
4. 不允许改期及退票.
5. 无儿童票价,婴儿为全价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