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座
旅客在定妥座位后,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不定期客票应在向承运人 定妥座位后才能使用。已经定妥的座位,旅客应在承运人规定或预先约定的 时限内购买客票,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即被取消。
购票
旅客应在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票,旅客购票凭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购买儿童票/ 婴儿票,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患有重病的旅客购票,需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
座位再证实
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联程或回程客票,如在该联程或回程式地点停留72小 时以上,须在联程或回程航班离站前两天中午12点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 续,否则原定座位不予保留。
客票
客票为记名式,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涂改,否则,客票无效,票款不退。
客票的有效期为自旅客开始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 未使用,则从客票开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儿童票
已满两周岁,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未满两 周岁的婴儿按成人全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 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购买 儿童年票。
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可要求改变航班/日期或舱位等级。
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应以书面形式向出票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在 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乘机
旅客应当在承支人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 时办理乘机手续,航班离站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旅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在航班规定离 站时间24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5%的服务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 小时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 间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误机
误机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 机。旅客误机后,如要求退票,在值机柜台关闭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收 取20%的误机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50%的误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