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过境签证(Transit Visa),以下简称过境签,是中国公民前往美国、南美等地,过境加拿大时所需的有效签证。
该签证由加拿大驻华使领馆签发,在加拿大境内有效停留时限为48小时。过境签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之内有效。
申请加拿大过境签证无需任何费用
加航协助乘坐AC30/AC32/AC38/AC88的客人办理过境签证,客人只需及时将申请材料送到加航,
一般情况下,5—8个工作日即可拿到过境签证。
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 有效护照原件
· 目的地国家的入境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 目的地国家的邀请函复印件
· 由雇主出具的使用单位抬头信笺的准假信(包括签证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假期开始和结束时间,
信中还须用中文注明申请人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 4张2寸本人护照照片
· 填写过境签证申请表格(英文表一式两份,中文表一份即可)
申请表格也可从加拿大使领馆的网站上下载:
www.beijing.gc.ca 或 www.shanghai.gc.ca
· 加航订位记录(但无需事先购买加航机票)
· 退休人员办理过境签证时,须出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提交退休证原件
过境签证使用注意事项:
· 加拿大使领馆签发的过境签证上会注明签证的有效期和过境的次数,签证类别为VH-1。
· 如客人的行程需在加拿大多次过境,可在申请过境签时直接向加拿大使领馆提出2次或多次过境签证的申请。
每次过境均可在加拿大境内停留最长达48小时(航班到达与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间隔)。
· 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客人应向上海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签证,其余地方签发的护照
(除持有上海市暂住证的)必须向北京加拿大大使馆提出签证申请。
·有美国护照或绿卡的客人不需要办理过境签。
· 因公普通、公务、外交护照持有者通过加航申请过境签证时,须提供由外交部领事司向加拿大使领馆出具的照会。
加拿大入境签证:
·客人如持有加拿大一次入境签证,有效期内可在美加之间多次过境加拿大。
·如果行程到达美加以外的地区,再次过境加拿大则需要另外申请过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