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转机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2010.01.21- 2010.03.10 |
2010.01.21- 2010.03.10 |
往返 |
3个月 |
5200 |
本票单条件:
1、航班适用性
1.1、适用于港龙和国泰营运及其代码共享航班(包括港龙国泰航班号的由国航营运的航班)。
1.2、全程最少使用一段CX航班号的航班。
2、构成和组合
2.1、不允许混合其他任何价单开票。
2.2、允许缺口行程,按两个双程的一半计算。
2.3、允许混舱使用。
3、更改/取消附加费
3.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3.2、机票需按顺序使用,否则不得退票。
3.3、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3.4、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4、机票签注
4.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国泰航空公司的航班。
5.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5.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6、其它条款y
6.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6.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