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资源网2010年8月4日消息:周二(3日),印度航空部长帕特尔(Praful Patel)在给印度联邦院的书面回复中表示,印度民航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Civil Aviation,简称“DGCA”)制定了新的民用航空规定,如果航空公司不当拒绝旅客登机、突然取消航班或航班长时间延误,航空公司将要对乘客进行赔偿。
尽管受到了航空公司游说团的强烈抵制,DGCA局长柴迪(Nasim Zaidi)还是就这份2010年6月21日颁布的民用航空规定法案(Civil Aviation Rule,简称“CAR”)向公众征求意见。航空公司游说团曾成功阻止这项对乘客有利法案的实施,长达数年之久。
如果航空公司拒绝让持有机票并及时到机场值机的旅客登机,或者突然取消航班而没有事先通知旅客,航空公司要向旅客提供赔偿。该CAR法案提出3种赔偿方式(包括全额退款):航班延误1小时内,赔偿2000卢比;延误1至2小时,赔偿3000卢比;延误2小时以上,赔偿4000卢比。此赔偿方法也适用于航班突然取消的情况。旅客也可以选择替代的航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