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仓位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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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2009.12.31 |
2009.08.28- 2009.12.31 |
N |
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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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 |
S |
1420 | ||||||
L |
1790 | ||||||
N |
往返 |
1个月 |
1800 | ||||
S |
3个月 |
2400 | |||||
L |
1年 |
2750 |
本票单条件:
1、适用性
1.1、厦门始发,回程允许回香港。
1.2、回程HKG-XMN允许更改为HKG-FOC,附加费每人CNY200并仅适用于港龙航空营运的航班。
2、航班适用性
2.1、适用于港龙航空航班(包括港龙与国泰的代码共享航班)。
2.2、行程至少有一段为KA航空营运的航班。
3、提前订位/出票
3.1、具体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3.2、一年有效期:去程需确定旅行日期,回程可不确定旅行日期。
3.3、其它有效期: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4、中途分程
4.1、全程不允许停留香港,如需停留香港,则需每人每次支付香港停留费CNY100。
5、构成和组合
5.1、允许缺口行程,按两个双程的一半计算。
5.2、往返程允许混舱使用,详情请来电查询。
6、较高点/里程限制
6.1、N/S舱:不可累积里程。
6.2、V/L/M/K舱:可累积里程。
7、更改/取消附加费
7.1、1年期:可退票需缴纳手续费,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
7.2、非1年期:完全未使用过的机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确认时为准。不可部分退票。
7.3、客票不按顺序使用不得退票。
7.4、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7.5、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修改预订。
8、机票签注
8.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9、儿童/婴儿折扣
9.1、儿童票价为成人票价的75%。(此折扣不适用于任何附加费)
9.2、婴儿票价为公布运价的10%。
10、其它条款
10.1、持有留学生签证,国泰及港龙可额外享受10公斤行李(每人每票计算)。
10.2、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10.3、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