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票价 |
天津 |
2009.07.30- 2009.08.31 |
2009.07.30- 2009.08.31 |
往返 |
2个月 |
3050 | |
2850 |
本票单使用条件:
1、航班适用性
1.1、适用于港龙国泰营运航班及其代码共享航班(包括港龙国泰航班号的由国航营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1.2、全程必须最少包含1个'KA'航班号的航班。
2、构成和组合
2.1、允许缺口行程,按两个双程的一半计算。
2.2、不允许混合其他任何价单开票。
3、更改/取消附加费
3.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3.2、退票申请必须于开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机票签注
4.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5.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5.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6、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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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