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仓位 |
类型 |
有效期 |
票价 |
2009.08.28- 2009.09.31 |
2009.09.01- 2009.09.31 |
|
往返 |
1个月 |
2000 |
国航特价使用条件:
2. 最长停留期一个月,回程不允许OPEN.
3. 改期:在最长停留期内订妥相同机位,允许免费改期.
4. 退票:未经使用的机票,收取退票费300元及相关联络开支和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