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转机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2009.12.23- 2010.01.31 |
2010.01.01- 2010.12.31 |
往返 |
1个月 |
4120 |
本票单条件:
1、适用性
1.1、不适用于持中国大陆护照的旅客。
1.2、去程限由广州/深圳出发,回程可回广州/深圳/香港。
2、中途分程
2.1、如当天可直接衔接航班:
2.2、去程或回程可选择一次免费停留台北,来回程均需停留台北需加收CNY1000;
2.3、出票时须确定是否停留台北,出票后更改或增加停留次数,每次加收CNY1000。
2.4、如当天无法直接衔接航班:
2.5、允许去程免费停留台北一个晚上(转机时间必须在24小时内)。
2.6、HNL航线:去程不允许停留东京,回程停留东京需缴纳手续费CNY800。
2.7、AMS航线:去程或回程允许停留曼谷,每次需收取手续费CNY800。
2.8、FCO航线:去程或回程允许停留德里,每次需收取手续费CNY800。
2.9、去程不允许在台北作停留。
3、中转
3.1、不提供免费食宿和台湾过境签证(TWOV)服务。
4、更改/取消附加费
4.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5、机票签注
5.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中华航空公司的航班。
6.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7、其它条款y
7.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7.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