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票价 |
2009.07.01- 2009.12.31 |
2009.07.01- 2009.12.31 |
单程 |
|
3300 | ||
往返 |
1个月 |
5500 |
香港国泰航空公司运价规定:
1,使用低季节性的客票,在开票后允许更改至较高季节性的客票 (但不能更改行程)。 有关客票必须在港龙航空或国泰航空票务处重开和支付票价的差额及另加手续费每次人民币(CNY)500元,并必须在原来始发航班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散客经济舱销售价的客票,如全部未使用,退票手续费为 CNY500。
3,使用散客经济舱一年有效期销售价的来回程客票,如去程已使用需要退回程,则需扣除有关价格表中所列的单程适用价,再加收退票手续费CNY500。
4,使用散客经济舱短期(有效期少于1年, e.g. 有效期为0-1月 )销售价的客票,除价单中特别说明以外,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则不得退票。